2015年01月16日 星期五
贵州重大经济活动先过知识产权关

■动态播报

    科技日报讯 (记者刘志强)1月7日,贵州省科技厅等8部门下发《贵州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办法》建立起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对全省相关经济活动作出规范,以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的重大经济损失。

    据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人介绍,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保障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活动有序进行,有效防范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的经济风险,省科技厅联合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等8部门制定实施了该《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使用省级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产500万元以上(包括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的技术投资、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以及使用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以上的科技计划和技术创新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等重大经济活动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立项、核准、审批、备案时,以及省属国有企业对项目进行立项引进时,认为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疑难、复杂,难以作出准确判断的,应当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申请进行知识产权评议。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