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十部门联合发布煤矸石管理新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12日说,根据新修订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我国禁止新建煤矿及选煤厂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场,确需建设临时堆场(库),原则上占地规模按不超过3年储矸量设计,且应有后续综合利用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日前以联合令的形式发布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

    这位负责人说,此次修订主要在立项审批、土地约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强化了对企业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相应的鼓励和处罚措施也更加明确。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矸石产生和利用情况的统计体系,对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也强化了相关技术指标和环境保护要求。

    我国于1998年发布《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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