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8日 星期日
从源头上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 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 段应碧
段应碧

    ■观点速递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股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很多鼓励和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整体发展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目前“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时候,首先要帮助小微企业能得到贷款,其次再解决“融资贵”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小微企业主要融资渠道是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虽然这比从银行贷款容易得多,但借贷成本很高。

    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关键是想方设法降低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的综合成本,包括运营成本和资金成本。

    第一,降低小微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建立多层次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只有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多了,市场竞争加强了,才能提高小微金融机构的运营效益,降低运营成本。在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应允许和鼓励更多的非金融机构加入服务小微企业的行列。

    第二,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杠杆比例,提高小贷公司的投资回报能力,加大小贷公司的降息空间。现在监管部门规定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的杠杆比例仅为1∶0.5,有些地方已经放宽到1∶1,但这仍然不够。按照国际经验,如果小贷机构的融资比例能放大到1∶3,则可以显著提高小贷机构的投资回报能力。

    第三,为小贷机构减免税收,降低小贷机构的运营成本。目前,小贷机构仍然适用一般工商企业的税收政策,税务负担不轻。如果国家能出台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减轻小贷机构的税收负担,进而鼓励小贷机构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则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如果小微企业发展起来了,相应也会增加小微企业对国家税收的贡献量。此消彼涨,国家税收总量并不会受到多大影响。

    第四,利用财政资金为小贷机构提供贴息支持,降低小贷机构的融资成本。对于那些支持符合国家重点产业目录小微企业,以及支持农村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小贷机构,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融资支持,并对小贷机构从商业银行融资提供财政贴息,降低它们的融资成本。

    第五,建立专门“支农支小”批发基金,定向支持小贷机构服务小微、服务三农。中国人民银行目前有“支小支农”的再贷款业务,但仅限于向正规金融机构开放。建议人民银行放宽准入范围,重业务本质,轻机构性质,只要小贷机构是真正地“支农支小”,就可以申请再贷款的支持。国家财政和大型金融机构也可以合作建立小微贷款批发基金,就是向银行发行金融债券,专门为“支农支小”的小贷机构提供批发资金支持。

    (摘编自《全球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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