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企事业单位 专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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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每两年批准80个左右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事业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批准20个左右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事业单位。示范企事业单位的总数目暂定不超过100个。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期2年。期满后可以申请新一轮试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工作不设期限,国家知识产权局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事业单位称号。

    这项政策的依据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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