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9日 星期二
护好野生动物栖息乐园
通讯员 王 克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我宣誓: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不怕牺牲、英勇顽强……”12月3日,海拔3700米的圣城拉萨,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新兵团全体官兵排列在国旗下,庄严地举起右拳进行宣誓。

    近日,武警西藏森林总队以多种形式迎接首个宪法日的到来。

    在武警那曲森林大队组织的故事会上,副大队长刘丹讲述了前不久的一次收缴行动。11月17日,接到举报,称“措羌乡政府往北10公里处山坡上藏有大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刘丹带领两名官兵随森林公安干警火速前往事发地点进行收缴,共查获野牦牛头1只、藏羚羊头9只、藏羚羊皮10张。3天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刘某在县城落网。

    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西藏,是野生动物栖息的乐园。然而,少数不法分子把魔爪伸向了这里的野生动物。近年来,武警西藏森林总队官兵主动出击,协同当地森林公安,先后开展“高原二号”“高原利剑”等5次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一级警士长梅建波参加了3次专项行动,最惊险、最让他难忘的是2010年的一次抓捕行动。当时收到消息:两名违法盗猎分子在阿里地区日土县出现,且携有枪支。前指周密部署,决定实施对犯罪分子的抓捕。官兵们毫无畏惧,成功制服两名盗猎分子。

    在森林资源丰富的藏东南,武警林芝森林支队利用电视会议系统组织了“学宪法、守法律”专题教育,副政治委员李斌为基层官兵授课: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森林官兵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在总队机关组织的演讲比赛中,作训参谋高飞回忆了“2014—高原利剑”,讲述了依法处理的案件。在双湖县雅曲乡开展的收缴行动中,抓获一名私藏野生动物制品的妇女。正准备将其移交公安时,她家五六岁的孩子跑过来抱住她的大腿,母女抱头痛哭。高飞偷偷擦去眼泪,冷静地告诉那名妇女:“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是我们冷血无情逼迫你们骨肉分离,而是违法乱纪的人必将受到惩罚!”

    如今,羌塘自然保护区的野生动物数量逐渐增多,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逐渐增强,明目张胆地用枪支盗猎现象已基本绝迹,藏羚羊的数量已提高到近20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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