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3日 星期三
广播电视用语就该规范
谭畅

    ■茶余饭后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使用更换成语文字、曲解成语内涵和根据网络语言仿造生造的词语。这一通知适得其时,为规范广播电视用语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使用规范语言是广播电视机构的责任。汉语是珍贵的文化遗产,成语因其结构固定、意义精辟而广受喜爱。广告文案广泛应用成语,正确用好成语,无疑是对语言文化的传承,但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荧屏广告中涌现出“晋善晋美”“咳不容缓”等用法,曲解甚至背离了成语原意,极易给观众造成误导。

    一些广播电视节目中甚至出现“十动然拒”“人艰不拆”之类的网络用语,让不少听众和观众大呼“受不了”。在网络环境中,这些生拼的用语或许还有网民能懂,但把它们从网络搬到电视节目里来,只会让更多不熟悉网络用语的观众“迷惑”,从而影响节目信息的传递。

    规范广播电视的用语,让不规范用语退出去,也得到广大网民欢迎。“这个非常有必要”“早该如此”“那类词汇并不适合在公共媒体传播”之类的留言,传递出理智声音。

    能否使用规范用语不是小事。我们相信,在有关部门的严格要求和有效监督下,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必会担负起引领和示范职责,带头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还广播电视节目一片清朗。(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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