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联盟不能坐视 成员单位“不作为”
文·本报记者 王婷婷

    ■一线对话

    40家成员单位,15家伙伴单位——一共55家单位,这其中汽车企业的汽车产量占到中国汽车产量的80%、钢铁企业的汽车用钢产量占到国内汽车用钢产量的80%。

    在汽车轻量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构架中,“成员”和“伙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联盟秘书长张宁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表示,成员的要求是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有自主品牌产品平台、有相对完整的研发体系;而联盟伙伴单位,则要与成员单位有合作并对联盟的发展做出贡献。“不能给联盟和成员单位发展带来实质性帮助的,我们会将其剔除。”张宁说。

    科技日报:联盟的成员和伙伴,在联盟内的角色有何不同?

    张宁:在联盟内,成员单位是联盟的核心,起到领头示范的作用,但与伙伴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成员的要求是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有自主品牌产品平台、有相对完整的研发体系;而联盟伙伴单位,则要与成员单位有实质性合作并对联盟的发展有实质性贡献。

    科技日报:为什么会要求成员单位必须为内资企业或内资控股?

    张宁:轻量化是我国汽车产业的一个瓶颈,车企有技术需求,但仅凭一己之力,短时间内有重大突破的可能性较小。这严重制约着我国汽车产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国外同类车型相比,目前我国自主品牌轿车自重约比同类轿车平均重8%—10%,商用车平均重10%—15%,而载货商用车比进口汽车重得更多。所以联盟在成立之初,就被赋予了帮助内资企业成长,扶植自主品牌的任务。

    科技日报:在2013年,联盟建立了针对联盟单位的评估机制,并开展了第一期评估工作,经过审查评审,最终将1个成员单位降为伙伴,取消了3个伙伴单位的联盟资格,这种评估工作是怎样开展的?

    张宁:为了调动联盟单位参与联盟工作的积极性,探索建立更有效的联盟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实现联盟可持续发展,根据联盟理事会的决议,联盟秘书处对2013年及以前加入联盟的单位开展了评估工作。依据《汽车轻量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工作方案》,联盟秘书处对各单位提交的评估资料进行了核实,采纳了联盟成员单位对伙伴单位的推荐意见,综合专家组对评估资料的评审意见,提出了评估结果推荐意见并提交理事会审核通过。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成员单位,将转为伙伴单位,给予两年整改期;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伙伴单位,取消其联盟单位资格。

    科技日报:汽车是一个高度竞争的行业,竞争大于合作,成员单位有多家整车生产企业,联盟是怎么让市场上的竞争对手,还可以相互借鉴,抱团发展?

    张宁:联盟成员单位中的整车企业,他们的技术基础并不一致,但整车企业参与联盟的积极性和参与状态从始至终都非常稳定、踏实,因为他们有强烈的共同需求。

    面对轻量化这一庞大复杂的技术体系,联合研发,可以大大降低投资、研发风险。联盟成立之前,车企自己也搞轻量化,但只是局部使用轻量化零部件,并不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现在在联盟的体系下,大家分工合作,各取所长,同时进行技术共享和技术转移,节约了开发成本和开发时间,这样就能将轻量化材料、设计、制造全部以最小的成本纳入到整车生产中去了。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