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09日 星期四
装备制造业 税收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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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企业创新有积极带动作用的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内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这项政策激励的申请条件为:

    1.国内企业。

    2.为开发、制造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企业创新有积极带动作用的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内的部分关键零部件。

    3.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

    这项激励的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进口税收先征后返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84号)、《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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