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9日 星期一
■政策播报

    我国十年实施整车召回1676.6万辆

    质检总局日前在纪念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发布消息称,产品召回制度自2004年在我国正式施行以来,至今已有十年。截至今年9月15日,我国已实施整车召回787次,共1676.6万辆。

    据介绍,截至今年9月15日,十年来我国轮胎召回1次,共47.18万条;摩托车召回3次,共427辆;儿童玩具召回191次,约11.99万件;家用电器召回26次,共381.12万件。据不完全统计,仅缺陷汽车召回就为我国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极大地维护了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发挥产品召回制度的积极作用,质检总局正在抓紧制定以重点消费品为对象的缺陷召回部门规章,完善召回程序,强化工作效果。同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消费品领域的质量安全问题,质检总局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经验,启动了消费品安全法研究工作。目前,正在研究起草消费品安全法律草案。

    杭州新购小车将发6年免检环保标志

    来自杭州市环保局的消息,杭州市机动车环保排气检测与公安安全技术检验同步实行6年免检政策。

    据介绍,属于免检范围的新车,在注册登记后首次申领环保标志时,直接核发有效期为6年的环保标志。

    已取得环保标志的属于免检范围的在用机动车,在环保标志有效期满后,在6年免检期限内可继续使用,直至免检期到期为止。

    根据公安交管部门的规定,免检车辆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以上车辆除外)。

    该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处副处长管丽莉介绍,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经环保部门排气抽检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车辆不在6年免检范围内。据了解,符合免检范围的外地车辆在杭州进行年检,原则上需要属地交管、环保部门等出具登记日期、检测结果等,才能明确是否符合6年免检政策。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