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6日 星期五
破除制约首都科技创新的思想和制度障碍
北京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科技日报讯 (记者韩义雷 刘晓军)为了进一步破除制约首都科技创新的思想和制度障碍,围绕深化科技改革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9月24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正式对社会公布。

    赋予单位自主处置权,为创新创造“松绑加力”。《意见》明确提出,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由承担单位依法取得。赋予承担单位自主处置权。对于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合作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科技成果转化事项。

    盘活科研资产,让“死水”活起来。1999年底,60多家市属技术开发型科研院所开始转制为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部分科研机构由事业改制为企业后,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名称变更手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屋、土地等产权不清晰,制约科研院所生存发展的弊端开始逐步显现出来。《意见》提出,市属科研机构改制为企业的,根据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其已经实际使用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可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变更房屋、土地产权手续。这有利于盘活并更大限度发挥现有资产的作用,受到转制企业的欢迎。《意见》还明确提出了探索科研机构将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入股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取得的市场收益,经批准可用于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市场经营活动。这一举措将加速解决科研仪器设备利用率不高甚至束之高阁的问题,探索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实体,为科研机构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新的可能的方式和途径。

    改掉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文件”,不拘一格降人才。《意见》再次强调,经批准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可采用协议工资等分配方式聘任高层次人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内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现有职称评聘办法显然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意见》提出,中关村示范区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科研人员可列入中关村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点范围,评价合格人员可获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

    发挥创新支撑引领,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意见》指出,实施《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坚持突出创新导向,加大科技创新储备,培育先导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城市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民生需求,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公益性技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同时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北京将通过提高财政性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型经济快速成长。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