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6日 星期五
新型研发机构奏出科技创新最强音
□ 柯 轩

    ■东莞观察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如何以科学创新来推动社会发展呢?从1978年全国首家 “三来一补”企业在这里生根发芽开始,东莞便在全国的经济发展中赢得赫赫声名。随着经济的发展,作为国际制造业基地的东莞,企业怎么转型,产业如何升级成为国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

    五年前,如果在珠三角地区提到“科技创新”,很多人会想到深圳、广州,鲜有东莞的名字,可如今,这一切在悄然发生变化。自2006年大力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以来,东莞市积极加大产学研合作,优化创新环境,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院所的人才和资源,建立起一批以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东莞北京大学光电研究院为典型代表的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事实证明,这些研发机构为弥补东莞创新型人才匮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短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这些新型研发机构的推动作用下,科技东莞工程硕果累累:东莞区域创新体系已经初步构建;一批科技创新资源聚集东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了很好的智力支撑;战略新兴产业得到了很好的发展;研发成果转化的产品推动了产业链水平的提升。

    正是这批新型研发机构的助力,东莞的科技创新才一次又一次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为什么新型研发机构能在东莞很好的生长发展,结出累累硕果?

    一是有活力。这些新型研发机构都具有功能定位新、合作方式新、运作模式新、激励机制新、考核机制新的特点。新型研发机构的产生本身就是制度创新。比如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架构包括理事会、院务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企业顾问委员会等。重大发展决策由理事会研究决定,具体行政管理事务由院务委员会执行,市政府和高校院所主要承担对平台的监督、服务和绩效考核等职能,不参与具体管理,为平台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和发展空间,使平台的管理具有灵活性。

    二是接地气。研发机构能否产生实际效益,取决于其功能定位是否与当地的发展需求相吻合。在开展工作之初,东莞就明确了方向性原则,即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须满足东莞产业结构调整的技术需求;合作高校院所的优势科研资源须与东莞产业结构相符,并与东莞产业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例如,针对东莞制造业目前规模大、创新水平不高的问题,东莞市与华中科技大学共同组建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旨在利用该校在先进制造业方面具有的科研优势,解决制造行业的共性关键技术难题,提升东莞制造业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三是靠市场。新型研发机构把市场作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力量,加快了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科技与产业紧密结合,同时也激发了高校和研发机构的创新活力。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高度市场化也是其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科技创新的大幕已经拉开,新型研发机构不但已经成为主角之一,更让人赞叹的是它开始奏出了科技创新的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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