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11日 星期四
违规更换教材频发呼唤强力问责

    文·闫祥岭

    ■教育时评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最近对广东、湖北的多个市州违规更换中小学教材点名,并要求纠正。部分市州已经改正,仍有市州不以为然,继续我行我素,令人费解。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5月底就向教育系统发出通知,要求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稳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而更换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禁令赫然在列,违规仍然发生。

    近年来,违规更换中小学教材在多个地方接连发生。除了最近广东、湖北这些地方,安徽、黑龙江、海南等地也出现过。中小学教材的选择和更换专业性极强,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由教材选用委员会作出决定,并有严格程序。像此次广东、湖北的一些地方竟以政府会议纪要等行政命令方式要求更换教材,是对教育部规定精神的公然违背。

    教育部从2001年启动教材多元化改革,放开中小学教材编写权,只要获得教育部审定的教材都可出版并投入使用,其目的是以市场竞争方式来提高中小学教材的编写水平,真正造福于民。对此,落实教育部规定精神,允许各种教材公开竞争,是顺应改革的大方向。

    主管部门的规定明摆着,为何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要冒着重重风险去更换教材?所谓“无利不起早”,频繁发生的违规事件背后,如果说绝对没有利益输送,恐怕很难令人信服。

    违规换用教材频频跟违规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有很大关系。当违规行为被举报后,教育部一般都会发文责令整改,作出纠正,但当事人却很少受到追责。试想又没有违规处罚,一旦违规行为得逞,背后的利益输送不太可能是空头支票,这正是违规行为“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内在动因。

    违规更换教材事件绝不能只是叫停了事,相关部门理应以强力手段进行问责,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让当事人感受到违规之痛。对于至今仍未按照教育部要求纠正、整改的地方,更要及时检查纠正,并查一查是否存在猫腻。唯有如此,才能维护主管部门权威、维护学生根本利益,避免违规闹剧在其他地方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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