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05日 星期五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引发各方关注——
高考新政离公众期待有多远
本报记者 吴佳珅 刘园园

    9月4日下午两点,离上午国新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情况发布会结束不足三个小时,网络上相关讨论已然炸开了锅。在新浪微博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1289万的阅读人数荣膺热门话题第一位。

    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用了四个“最”形容这次改革: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

    《实施意见》规定,高考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看到相关新闻后,已工作多年的李先生在微博中感慨自己“生不逢时”,他高考时曾经因为偏科与重点高校失之交臂。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小方也“痛说革命家史”:“我们当年其实是被动偏科,高一第二学期就文理分科,使我这个文科生对理科一窍不通。”

    邯郸市第四中学老师王瑞军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分文理科给学生提供了更多选择,而学完即考,考一门清一门,对学生来说,等于早考完,早轻松,高考的压力不会像现在一样全部压在6月的两天之中。作为一线的英语老师,王瑞军认为,多一次英语考试机会,学生考试压力也会减小。不过,考试方式的调整必然会进一步对高中的课程设置带来影响。“英语的课程设置应该进行一些调整,以满足学生英语只考一次和考两次不同的需求。可以探索开设类似于大学的公共外语课或者英语走班制。”他说。

    杜玉波描绘了这次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远景:2014年启动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对于这次改革,不少长期关心教育改革的专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中国教育科学院研究员储朝晖看来,过去长期讨论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一直都没有一个具体的方案,现在方案的出台是往前迈出了一步,值得肯定。储朝晖表示,未来的方向一定要有考试立法,招生也要有法律依据,没有专业的评价主体就形不成规则。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这是公众期待已久的高考改革方案。对于改革的具体内容, 他认为,“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较有价值。他建议,在具体操作层面,如果高考后的自主招生,能借鉴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的自主招生方式,由学校自主提出申请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自主申请若干所学校,学校独立进行录取,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这就实现了考试招生分离,既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又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

    这次改革先在上海浙江开展试点。今年年底,两地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高二、高三学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不进行试点省份的学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

    高考改革不能只囿于考试改革,熊丙奇指出,高考制度改革包括考试制度改革和录取制度改革,其中录取制度改革应是核心和灵魂。过去20多年来,我国的高考改革,主要集中在考试科目改革、分值改革。“这次录取制度改革的突破还不多,因此期望上海和浙江在试点时,能在打破集中录取制度上,有一定的实质进展。” 熊丙奇说。(科技日报北京9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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