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21日 星期四
反思“产妇之死”舆论场
□ 李 颖

    8月14日,一个很多人此前从未听说的专业词汇,占据了诸多网站热搜榜的首位,它就是“羊水栓塞”。

    一周以来,可以说“湖南湘潭产妇之死”引发了国内舆论场的“大混战”。事情每天都会出现新进展,却又在报道后不断地出现大反转。一时间,“眼泪与口水齐飞,谎言共真相一色”。

    家属的悲痛、院方的失语、网络的围观,让“产妇之死”事件夹杂了太多不理性的因素。有人说,在这起不幸的产妇死亡事件中,“产妇家属、医院、媒体都是受害者”,但更多人冷静之后却发现,这三方也正是舆情事件的关键责任方。正是他们的不当作为,和社会矛盾中的成见,一起“导演”了这起真相未明的“罗生门”。

    关于这起“产妇之死”,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冲动型指责”——不管是对医院不满的网友还是对患者、家属、网友不满的医护人士,少有人能心平气和了解完整个事件后再发表看法,而是陷入了如前面所说的思维定势。而实际上,当地电视台最初的7分钟视频报道,已经提供了相当丰富而平衡的报道,比如院方提到死因是凶险的“羊水栓塞”,医生护士不在手术室是怕家属过激反应,再比如提到护士是下午5点才找到家属要求签字切子宫,因此家属根本没耽误治疗——但这些细节相互指责的人士都忽略了,根本就是想象一套事实来凭空指责。这种没有耐心的做法,只会让双方愈加缺乏互信。

    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环境里,只要是涉医事件,舆情沸点往往都是最低的。所以,即便很多围观者并不了解事件全貌,也不影响他们把怒火喷向医院。冷血、不作为、漠视患者生命,像每一起医疗纠纷一样,医院和医生是逃不过舆论的口诛笔伐的。

    “产妇之死”也许只是一个意外的悲剧,但这起悲剧却又毫无疑问地给已经非常紧张的医患关系添了一把火,没有人能从中得到好处,因此,谁都应该为“产妇之死”负起责任。

    在此事的传播过程中,公众对于媒体的新闻报道产生了不少的质疑和谴责。家属不具备医学常识尚可理解,而媒体作为一种“社会公器”,在报道公共事件中必须具备专业素养。有部分网友认为,一些媒体在报道此事的过程中,用词“煽情”、“戏剧化”,存在报道失实的嫌疑;也有网友质疑现场媒体随家属“擅闯”手术室的做法欠妥;另外,许多医疗工作者严厉抨击媒体,部分新闻报道中的说法严重违背医学知识,把患者“产前检查一切正常,为什么没有检查出羊水栓塞?”的错误认识不加批注地刊出,误导没有专业背景的一般读者……

    不可否认的是,在涉及医患纠纷乃至食品安全的领域时,报道者确实出现过因为专业素养不足而导致的报道出现偏差。值得反思的是,偏差往往能赚足公众眼球,因为媒体报道的偏差恰恰是公众需要的情绪,媒体报道中出现的偏差往往是公众“本以为”的真相。这种偏差在迎合公众情绪的同时,其实恰恰误导了公众。在公众情绪和媒体报道偏差的合谋中,另一方的话语权被剥夺,于是真相被掩盖或者是在很长时间之后才能真正被披露。

    笔者认为,不负责任的报道只会加剧社会矛盾,而无助于矛盾的缓解。尤其是在医患矛盾“一点就着”的今天,报道者更要严谨慎重。

    在医疗纠纷的问题上,由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患者通常处于弱势一方,多数情况下,媒体会较为偏向患者。这种媒体的正义使命感可以理解。但纠纷类的报道,真实与公正是更为重要的考量。如果媒体的表述能尽量平衡报道,能尽量区分当事人的观点和事实,能尽量少些煽情的文字,也许报道不会引起那么大的轰动,但这种做法能让脆弱的医患关系受尽损害。

    医疗纠纷是相当专业的话题,报道者不仅要尽量具备医学方面的素质,也需要报道经验的积累,这同样有利于报道的可靠性。对于一件未经定性的医疗纠纷,媒体带有倾向性的报道,很明显是不负责任、违背职业操守的做法。因此,对于此事的后续报道,相关媒体更应审慎落笔,在追求轰动性和时效性的同时,保持新闻的严谨客观性,以免对事态火上浇油,错误引导舆论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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