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05日 星期二
涉事企业究竟在怎样的监管环境下生存下来?
文·刘巍巍 王恒志

    ■时评

    8月2日,江苏昆山一企业车间突发爆炸,导致68人死亡、百余人受伤。而就在两天之前,江苏常州一化工厂仓库同样发生惨剧,猛烈火势持续了8小时之久。安全事故不时发生,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着种种漏洞,更突显出相关安全生产监管的缺位与乏力。

    根据调查,昆山“8·2”爆炸事故初步判断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遇到明火引发爆炸。虽然准确原因仍有待进一步查实,但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早在2012年,国务院安委会就曾印发通知,在全国深入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此,我们不禁要问,相关主管部门当年是否曾对昆山这家事故企业进行了检查,并督促其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这家企业究竟是在一种怎样的监管环境下生存下来的?

    每一次事故或许都源于很小的疏忽,而每一次很小疏忽的背后,向来都有监管的缺位——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形同虚设,必然放任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形成日渐散漫的作风,这显然是酿成今天恶果的重要原因。

    很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非缺乏相关制度规定。比如有关粉尘爆炸的问题,国家早就制定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这为我国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粉尘爆炸事故近年来反复发生,仅今年全国就发生过多起,足见相关企业的安全意识不强,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存在疏漏,这才使得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有效的落实。

    落实安全生产,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大于天”的理念。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只有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才能防止“头脑松懈”带来的“行为松懈”。作为监管部门,更要通过有效的监管手段,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汲取血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是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必须正视的问题,更应以此事故为契机,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制度落到实处,不让血的教训重现。(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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