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9日 星期二
治理教育乱收费,根在权力约束与资源均衡

    文·王传涛

    ■教育时评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对2014年教育乱收费等行风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意见要求,要集中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

    在针对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乱象,我们看到了“抓好寒暑假节点”“追究教师、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责任”的严厉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乱象尤其是“点招”问题,我们看到了“严厉打击泄露试题、考前辅导、面试请托、违规录取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以及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表述;关于择校乱象和教辅材料滥发等问题,看到了“坚决查处评议、选用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的行文……而以上这些,仅仅是意见的一小部分。可以说,这是笔者见到的内容最多、要求最为严厉的一次行动。

    教育乱收费问题,是个异常复杂、异常庞大的话题。既关涉课外辅导、老师办班、定阅杂志报刊、滥定滥发学习资料这样的问题,也涉及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的问题,更涉及高考点招腐败、特权录取等问题。因此,治理教育乱收费并不是一个“谈笑间强弩灰飞烟灭”的问题,而是困难重重。

    找到教育乱收费的原因,才能有效根治教育领域的诸多问题。 笔者认为,教育乱象的根源不过只在于以下两处,一是教育权力不能受到有效监管。这导致了以权录取、“点招”等乱象。因为特权的存在,在社会中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分数是次要的,关键是能不能“递条子”。而人大招生腐败案,已然向社会暴露了教育腐败的可怕性。

    二是教育资源不能公平分配。这造成了学校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省会与一般地市之间、首都与省会之间、东部与西部之间的巨大差异。北京的“超大校”,校庆能够在人民大会堂开,运动会能够在“鸟巢”举办,而一些乡村小学却没有操场、没有礼堂,甚至一些学校只有一名教师……这样的对比之下,任哪一位家长也想让孩子到大一些的学校里去读书。

    教育公平是这个社会中最重要的公平内容。五部委发布这个意见,自然给了公众以无比美好的想象空间,但是,如果教育权力得不到约束,教育就只是一些官员把玩的玩具;如果教育财政不晒在阳光之下,则教育乱收费就不会自我收手;如果师资力量不得到更加公平的分配,则择校就永远不可避免……公众希望这一次治理,能够像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一样持久下去,并且形成监督制度,还要在以上几个重要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显然,这个挑战并不轻松。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