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8日 星期一
北京市开展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

    ■政策播报

    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等中央八部门开展京津冀地区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北京市从本月开始至6月将在全市集中开展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工商、环保、商务等多部门将紧密配合坚决打击劣质汽柴油,保护大气环境。 

    北京市专项整治将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沿线、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批发零售、加油站为重点环节,打击掺杂使假、销售劣质汽柴油和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大气环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有关部门根据分工协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在京销售的车用汽柴油符合京5标准。对不符合北京地方油品质量标准的企业,将其信用等级降至最低,列入重点监控名单,予以严加检查。对掺杂使假和销售劣质汽柴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的,依法注销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