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3日 星期一
深化民政改革 全力保障民生
——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韩元利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韩元利(右一)到南宁市凤岭北社区调研基层社区日间照料工作

    □ 本报记者  江东洲

    民生连着民心,民政事关民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作为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的民政部门来说,如何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举措,着力加强和改进民政工作,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更多温暖?为此,科技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韩元利。

    开拓创新:广西民政事业实现创新发展

    记者:民政工作既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又代表党委政府形象。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要更加注重和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一系列事关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您怎样看待新形势下的广西民政工作?

    韩元利: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全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提升保障水平,更好地履行保障基本民生的职能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总动员,也为民政事业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到自治区民政厅调研民政工作时指出,民政工作是党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在整个民生保障中发挥着“最兜底”作用;在发展民主中承担着“最基层”的任务;在服务社会中具有“最贴近”的优势;在维护民利中充当“最直接”的角色。做好民政工作对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支持和加强国防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举措,着力加强和改进民政工作。总而言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对今后的广西民政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社会服务,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各项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突破新发展。2013年,广西民政系统圆满完成自治区为民办实事任务,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综合防灾救灾能力切实增强,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深化发展,民间组织发展健康有序,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迈上新台阶,区划地名工作取得新突破,民政政策创制加快推进。全年落实城乡低保资金46.03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37%;全区城乡低保保障人数达388万人。发放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资金3.66亿元。全年筹集资金1.5亿元,新建1000个农村五保村。全区投入1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8000万,市县两级2000万元)为全区1051万农户住房投保,5.22万户因灾倒损农房获保险赔款1.28亿元。全年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亿多元,救助困难群众400多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2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区)、市、县、乡(部分)四级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构,落实了核对专项经费1400万元,核对信息平台建设资金1500万元,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树立了典范,经验被民政部在全国推广。全年下达优抚事业经费14.23亿元,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全部达到国家规定保障水平。全区已建成各类收养性养老服务机构1487个,拥有养老床位12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8.3张。全年安排资金3300万元,新建社区服务项目72个。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广西民政事业发展面临不少的困难及薄弱环节。民政领域宽、服务对象多、基层基础弱、工作压力大等矛盾比较突出,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明显不足,社会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民政基础设施很薄弱,服务网络尚未健全,民政机关工作作风需进一步转变。在民政事业投入、民政工作能力保障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国防的水平和能力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在民政民生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当前,广西正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目标。同时,中央提出要把广西建成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以及西江经济带建设即将上升为国家战略等,这些给广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也给广西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想,更新思路,放宽眼界,抛弃因循守旧的观念,不断改革创新、大胆尝试、主动作为、加强协调,推动民政工作上新台阶,让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深化改革:全力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发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员令,绘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书,为各个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结合广西的实际,如何围绕民政职能转变、保障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推进民政事业全面深化改革?

    韩元利: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政府履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部门,我们必须学习贯彻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揽性要求,更加自觉地把深化民政领域改革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结合广西的实际,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三个善于”,深化“五大改革”,开展“三项活动”,融会贯通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主动抓住新的难得机遇,加快发展广西民政事业。

    坚持“三个善于”,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方向。一是要在民政社会服务中善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和贯彻价值规律,实行公平竞争,驱动商品等价交换、市场供求平衡,实现效益最大化、效率最优化。二是要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中善于促进社会自治功能增强。从政府单向管理转向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从管控规制转向法治保障,从行政手段过多运用转向道德教育、行为规范自律、社会矛盾调节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从注重事后处置转向注重事前预防、事中解决。三是要在民政职能履行中善于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民政事业发展导向,以各层级制定和实施专项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制度性措施等推进民政工作,以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市场竞争机制以及必要的行政监管提升民政综合效能。

    深化“五大改革”,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一是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统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大力发展养老机构。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市场运作方式,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探索公办民营管理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方面进一步降低门槛,完善投融资、土地、税收、补贴等扶持政策,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各种各类投资、产权多元化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关系,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二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制定出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法规政策,积极培育公益类社会组织、示范性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类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探索建立民政综合执法队伍,积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探索将直接登记管理下放到有条件的市县一级。积极构筑行政管理和社会自治互联、政府工作和社会工作互补、政府力量和社会资源互动的良性机制,逐步形成全员参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社会组织工作体制。三是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改革。协调制定即将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整合部门资源,做好包括医疗、失业、义务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社会救助工作。大力推进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和工作网络建设。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积极探索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改革,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四是深化社区管理服务创新体制改革。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政社互动,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理顺社区自治组织工作职能,增强社区组织自治属性。精简社区承担的行政性事务,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健全居民会议和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推动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城乡社区制度。丰富基层民主形式,完善社区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等机制。五是深化殡葬改革。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实施办法,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规划全区火葬区布局布点和殡葬服务机构设施建设,积极稳妥实行火葬,努力提高火化率。改革土葬、推行海葬,大力倡导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扶持一批公益性、生态节地型公墓设施建设。

    开展“三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开展改革创新促发展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民政部门的各项业务各个环节,以理念创新带动思路创新,以机制创新推进工作规范,以方法创新提高工作水平。围绕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民政立法创制和政策创制工作,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以点带面,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二是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效能为导向,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目标,以民政范围管理标准体系建设为主线,以现代信息科技手段为支撑,有效引入现代科学管理理念和实践方法,把精细化管理渗透到各项工作中,重点加强民政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强化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管理和运营,优化机关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逐步提高民政工作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要用“精打细算”的严谨作风,抓细节、重检查、抓落实,使各项工作精益求精、取得实效。三是开展绩效管理提升活动。以提高执行力和提升公信力为目标,以考核工作实绩为重点,以分解目标责任为基础,以建立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为手段,建立健全民政系统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开发建设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绩效数据采集及量化考评机制、绩效考核预警机制、绩效结果应用反馈与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全区民政系统全员工作执行力,引导全区民政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服务大局: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贡献

    记者:民政事业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前提。只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才能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围绕广西提出的加快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目标,应该怎样谋划广西今年的民政工作?

    韩元利:民政工作离不开中央和自治区的中心工作和大局。谋划民政工作,必须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和自治区的战略布局和总体要求,必须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必须要认真领会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找准民政工作的切入点。去年以来,国家层面出台了许多与民政工作有关的政策、文件,2014年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也对今年全国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广西的实际,按照“三五三”工作思路,做到深化改革与保障民生相统一、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业务发展与能力建设相促进,着力改革创新、精细管理、提升效能,以新思路、新视角、新风气和新举措,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推动广西民政工作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全力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等工作,确保灾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继续实施全区农房政策性保险,为全区1051万户农村居民提供因自然灾害原因造成房屋损毁保险保障。积极推进21个县级救灾物资仓库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进一步完善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创建50个全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2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继续推进灾害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开展行政村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国发45号文件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建立全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贯彻落实《广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社会救助基层能力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基层经办机构。争取年内完成自治区、市、县核对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建立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提高社会救助补助水平。积极筹措资金新建1000个五保村,改扩建25个示范性敬老院、19个乡镇中心敬老院。进一步推进乡镇敬老院事业法人登记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档次和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运行方式,推进五保供养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试工作。筹集资金为全区城乡低保、五保对象提供医疗保险、医疗救助。

    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出台广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扶持建设16个市县老年活动中心和750个村级老年协会示范点。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准入、监管、退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业,着力提高养老床位数。抓好1000家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爱老敬老助老工程”,扶持玉林市等老年公寓建设。积极实施市县社会福利院改造,大力资助居家养老服务业,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相互衔接和共同发展。抓好“助康计划”,做好福利机构设施的购置和配备。落实孤儿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儿童福利机构抚育工作指导纲要》,新建22个市县儿童福利机构,推动儿童福利管理的规范化。抓好为福利机构和农村贫困残障人士安装康复辅具、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厕所安装“安全扶手”工程等。着力打造100家慈善超市。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积极开展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估。

    全面落实优抚双拥安置政策。全面完成4年规划的8785座零散烈士纪念墓和486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开展自治区重点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适时跟进自治区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工作,启动边境烈士碑园陈列馆建设。进一步强化优抚政策的落实和帮扶解困力度,切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健全优抚医院医疗巡诊制度,全面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新建和改建24个光荣院。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推动解决涉及军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军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好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准备工作。争取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做好转业士官档案交接审档,全面落实士官服现役满12年由政府安排工作政策。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落实自助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资金,不断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能力。推进军休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大对广西重点军供站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军供站现代化建设。

    强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部署,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有序实施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继续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登记成立审批权下放到县级民政部门。抓好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好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不断深化基层自治实践。做好《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广西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圆满完成2014年第七届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工作任务。指导各地加快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清洁乡村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继续推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扶持72个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基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的。指导南宁、玉林、柳州试点建设社区综合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加大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女村官大讲坛活动。

    稳步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评定,完善婚姻业务相关制度。实施民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建立婚姻状况相关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推广网上预约,提高婚姻登记机关工作效率。加强收养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儿童尽快回归家庭。做好涉外收养儿童的“寻根回访”工作。认真实施34个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和维修改造,推进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救助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动尽快出台广西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惠民殡葬政策。

    稳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优化城镇布局,稳步推进区划调整。积极推动部分市、县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批工作。认真做好乡改镇、镇改街道办调研论证和审核工作,积极培育中小城市,有序推进乡镇区划调整。组织开展桂黔线省界联检和第三轮县界联检,提高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质量。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镇”申报工作。启动第二次地名普查,继续做好《广西地名词典》编纂出版工作,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着力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加大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力度,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指导意见》。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财政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推动全区各级政府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

    加快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加快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力争在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重点改革领域的立法和政策创制上有所作为和突破;完善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开展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民政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强化民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固本强基: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记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政工作社会关注度更大,群众期望值更高。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很多新问题、新挑战,围绕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如何加强民政部门自身的建设?

    韩元利:加快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必须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证,不断提升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实力。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出发,从不同方面对民政事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我们要以更务实的态度、更优良的作风、更敬业的精神、更有效的手段来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商,有效聚合利用各方资源,加强内部团结协作和协调配合,完善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协作机制,全力推进民政改革创新。

    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在每个市重点扶持一个民政项目园区建设,着力推进基层民政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夯实民政基础。加强民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加大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从严教育管理民政干部,努力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增强民政信息宣传的统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民政智库建设,提高民政科研水平。

    加强绩效管理。坚持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来抓,加强对民政工作年度目标管理、民政项目进度管理、工作质量监控和绩效指标体系的研究,积极探索建立厅机关和区、市、县三级民政部门绩效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年度工作目标进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有效解决,大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督查监管。加大对民政系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实惠民政策措施、执行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推进重点民政工作等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落实。主动适应行政审批制度和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革,在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信息化建设、社会捐赠、福彩公益金等资金和设施建设、购买服务等项目的安排上,要切实加强监管,建立严格、透明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事中监管、事后问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项目实施廉洁高效。

    加强廉政建设。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下大力气纠正办事不公、作风不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践行为民宗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廉洁自律逐步培养成为一种自觉行动和工作习惯,切实做出表率、抓出成效,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