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1日 星期三
宁夏制定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在近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年)》(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力争到2017年,将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15年水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全区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护工作走在西部地区前列。

    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刘慧指出,环境保护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要把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下达到各地和有关部门,甚至下达到具体企业,自我加压,向力争实现循环生产或零排放努力。各级环保部门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进一步强化环保执法,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环保监管力度。要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抓好“五小”企业的转型、整合、提升等工作,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考核机制,从今年起,在各部门各地效能考核中,进一步强化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确保山更青、地更绿、水更清、城更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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