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05日 星期二
助消费者应对“霸王条款”
德法院禁止德国电信限制用户网速

    科技日报柏林11月1日电 (记者李山)德国科隆地方法院近日做出判决,德国电信在提供宽带服务时限制客户网络速度的行为是非法的。此举将有助于减少消费者在面对电信运营商“霸王条款”时的劣势。

    提起此次诉讼的是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消费者保护协会,针对的是德国电信在提供网络服务时以不同价格的套餐为由故意限制网速的行为。

    从2013年5月开始,德国电信在与客户签订DSL网络合同时加入了一条备受争议的条款,即网络流量达到一定数额时将限制包月用户的网速。例如合同网速是16Mbit/s的网络用户在使用流量超过75GB后,网速将被人为降至约384kbit/s。如果用户想要快速传输更多数据,那就只能选择价格更贵的套餐。

    德国电信解释称这一做法旨在保证网络设施的良好运行。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更多地使用网络,使得网络传输数据爆涨。

    仅在德国,未来5年内网络传输数据就将增长一倍。德国电信的这一合同条款引来了愤怒的用户潮水般地抗议,甚至连德国经济部部长和联邦消费者保护部部长都出面表示担忧和批评。在各方的强烈反对之下,德国电信于6月中旬表示仍将继续这一计划,但是将条款中的最低速度由384kbit/s提高到了2Mbit/s。

    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消费者保护协会认为,消费者与德国电信签订的包月合同,应该是以固定的价格,通过固定网络,以确定的速度得到网络连接服务,而不应该附加其他限制。现在,科隆地方法院做出判决,德国电信限速2Mbit/s的行为也是不允许的。

    对此,德国电信表示将上诉,此事的最终结果仍有悬念。德国电信目前只是把“流量限制”的有关条款写入了合同中,真正的实施要到2016年之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此判决不仅对德国电信,对于其他欲效仿的运营商,乃至其他行业占据优势地位的大企业都有警示作用,那种将小字打印的附加条款硬塞进统一的用户合同的行径将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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