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05日 星期二
科技报告如何解决技术保密问题?

    ■ 延伸阅读

    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13〕613号)之规定,非涉密项目(课题)的科技报告原则上标注为“公开”级。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等相关内容,应进行脱密处理。涉及技术诀窍以及尚未进行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报告可标注“延期公开”级,延期公开时限原则上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对延期公开时限超过5年的,须说明理由并报科技部相关中心审核、业务司局批准。涉密项目(课题)的科技报告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由承担单位提出密级和保密期限建议。科技部相关业务司局和中心应对涉密项目(课题)科技报告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建议进行审核,及时做好定密工作。

    具体到“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为防止恶意下载和经营传播,保障科技报告作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技术安全,“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实行用户实名注册,注册用户可检索和在线浏览公开科技报告全文。“延期公开”的科技报告全文将不提供在线浏览。系统日志全程记录用户访问和浏览科技报告的使用行为,并对每篇用户浏览的科技报告添加数字水印,可以对非法使用行为进行追溯和查证,确实保护科技报告的知识产权和安全使用。系统特别告诫注册用户按照国家相关知识产权规定正确使用科技报告,将科技报告仅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教学工作,并注重对参考的科技报告进行引用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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