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19日 星期五
标准时间差当不了“遮羞布”
李建荣

    4月15日,农夫山泉通过官方微博就“瓶装水执行标准不如自来水”等问题三复媒体质疑。回应称,“农夫山泉认为,产品品质一定是消费者要求的最终结果,也是最关心的结果,信口开河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京华时报》你跑不掉,也别想跑!”(据中国经济网)

    近日,农夫山泉水质事件持续发酵,其与某媒体的唇枪舌剑多少有些“乱花渐欲迷人眼”,更有些“你方唱罢我登场”,渐有成为“年度大戏”的潜质。

    农夫山泉是不是因为市场份额遭“羡慕嫉妒恨”我们不得而知。不妨先来看一下农夫山泉的回复:农夫山泉产品品质远优于任何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农夫山泉巴不得提高标准,但如果按照“国标”,将有90%以上的中小瓶装水企业因标准过高而陷入困境;拿整套标准中的几个指标就判定标准高低,不仅无知,而且强词夺理。

    撇开事件本身,笔者认为,有两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一是矿泉水砷、锶等含量超标是否影响水质安全?二是农夫山泉所执行的《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2005)与国家标准委下发的《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到底应该执行哪一个?

    众所周知,作为食物,水的使用价值就是解渴,前提条件是安全。天然的矿泉水,不管它来自哪里,不管它卖得多贵,在这两方面都没有特别之处。农夫一再强调其“品质优良”却对水质安全避而不谈,难掩其心中之惶惶,是不是以为混淆了概念,就能让公众得出品质好即水安全的结论,进而成功“解套”呢?

    未必。按照国家标准,矿泉水应该直接取自未经污染的水源,除了二氧化碳不能加入其他物质,并且在锂、锶、锌等七项矿物质指标或者二氧化碳含量中至少有一项达到特定含量,此外,还设置了近30项“安全指标”。不难看出,品质更多强调的是含多种矿物质的“营养”,而没有回答其铅、砷等重金属超标的“安全问题”,因此,砷含量超标恰是农夫躲不开的“死穴”,而铅、汞、镉、砷等重金属过量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更是无法逾越的安全“红线”。也就是说,国家标准限制的其实不是水的“品质”,而是“安全”的界限,低于这个“控制标准”就是不安全的水,这个毋庸置疑。

    照此推理,第二个问题似乎没有争论的必要。更何况农夫还有与参与《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的制订者切磋过生产标准的“先例”,又曾作为唯一企业,参与了《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2005)标准的制订,以此来看,农夫完全应该是“国标”的支持者,而不是旧标准的维护者,但其“就低不就高”的表现,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水标准应及时修订、废止”,言犹在耳,却以“地标”出台时,“国标”尚未修订为由来转移公众视线,这实在是一块“蹩脚”的“遮羞布”,“我早已经有技术、有设备了,是同行达不到”,这个理由更是站不住脚的“小聪明”,与其这样遮遮掩掩,煞有介事的与媒体“对薄公堂”,真不如踏踏实实做产品,这或才是“大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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