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19日 星期五
政府信任,需要制度化的不信任为伴
卢阳旭

    在SARS十周年之际,H7N9,一种新的病毒,正在袭击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病毒扩散,也还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社会恐慌。一方面,目前还没有发现H7N9病毒人际间传播的证据;另一方面,政府在应对此次事件过程中,保持了相对较高的透明度,能较为及时地回应公众的忧虑和质疑。

    比较政府对SARS和H7N9不同反应带来的社会影响,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保持政府公信力至关重要。

    当威胁人们健康和安全的疫情(或其他紧急事件)发生时,本能的焦虑会使人们对相关信息的需求急剧增加,对任何相关的信息都会极度敏感。与此同时,发达的媒体技术便利了信息的传播。不同来源、相互矛盾的信息,都可借助新的传播渠道快速传播。信息量和信息的异质性都会急剧升高。

    及时发布信息,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很重要。更关键的是,要让公众感觉到政府发布信息,不是临时的应急之策,而是一种制度性的要求,是一种可预期的行为。

    但两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第一,多年来由于有的地方政府在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上的作为瑕疵,使得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受到很大损害。第二,虽然信任和不信任可以相互转换,但信任转化为不信任比不信任转化为信任容易。换句话说,信任,破坏起来很容易,建立起来却很难。

    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建立在政府行为的可预期性和对政府失信行为惩罚的有效性基础之上。事实上,政府设立之初,人们就非常担心政府滥用权力,成为一个不受控制的“利维坦”。为政府权力设立一道道挡水墙,也就成为政治制度和行政制度设计的核心关注之一。

    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的公信力是在回应、消除公众的质疑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政府行政设定严格的决策、执行和问责程序,设立各种内部外部审计和监督制度,都是为了让公众对政府的行为、特别是行为的边界和方式形成稳定预期。事实证明,这些制度化的不信任机制,不仅不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反而会增强人们对政府的信任。

    如果把信任和不信任当作一对对手的话,那么,培养制度化的不信任这个竞争对手,是增强政府信任强韧度的好办法。将不信任制度化,意味着不信任不再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是一种制度行为;意味着不信任者有更多的机会和更强的能力去质疑、去验证。这种制度压力在促进政府更好地工作的同时,也能让公众相信政府有自我纠错能力,进而对政府有更多的耐心和信任。

    制度化的不信任,为公众中可能存在的不信任提供了制度化的表达渠道,降低或消除不信任在制度之外聚集,并对制度形成冲击的压力。与此同时,在一个把不信任制度化了的制度系统中,也能更好地制约不信任的蔓延,防止人们将其正当的不信任推向极端。换句话说,一个有效的制度,需要为制度化的不信任留有足够的空间和余地,以此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