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3日 星期六
环保部保监会试推高风险行业污染强制险

    本报讯 (记者李禾)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2月21日表示,环保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目前,我国已在10多个省(区、市)开展环境保险试点工作,投保企业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

    《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范围为涉重金属企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企业,还有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国家鼓励石化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及二恶英排放等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该负责人说。

    《指导意见》还规定,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相关约束措施。即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审批、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执行紧密结合;暂停受理企业环保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申请;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在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将投保企业投保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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